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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7日,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门窗和外遮阳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均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并强调把建筑外遮阳应用工作情况列入节能专项检查内容。根据《通知》,江苏省对外遮阳产品和技术采取了推广认定管理制度。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对进入江苏省建筑市场的外遮阳铝卷帘产品进行推广认定,各地建筑工程对外遮阳产品进行招标选用时,优先选用经推广认定的产品。
2010年11月24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门窗和外遮阳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建筑节能门窗和外遮阳的推广应用工作力度。
对于进入工程应用的外遮阳产品,江苏省要求必须根据相应的标准对产品进行型式检测,型式检测之外还重点要求对铝合金外遮阳卷帘系统的抗风压性能、机械耐久性、操作力性能以及外遮阳产品的原材料进行检测。
各地市根据江苏省的文件精神,迅速开展了外遮阳的推广管理工作。
苏南地区先开展了对外遮阳的应用管理工作,从各方面对外遮阳加强监督检查。
南京、无锡等地市在设计中严格要求按照省级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施工图审查部门按强制性条文审查设计;建设单位按照省级有关规定要求,招标选用经省建设主管部门推广认定的外遮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把好验收备案关,对于设计中选用了外遮阳技术,而项目实施中未安装外遮阳的不给予验收备案,形成了从设计、审图、建设到验收的一整套闭合管理体系。
苏中、苏北地区按照苏南地区的外遮阳工作管理模式,制定了相应的地方管理规定和措施。目前,外遮阳技术已经开始在苏中和苏北地区逐步推广实施。
截至2010年,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铝合金卷帘外遮阳应用面积已达30万平方米以上,折算建筑面积近500万平方米。